据武隆报讯 近日,县遗管委就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立法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正式启动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项目申报工作。 据了解,武隆喀斯特申遗成功之后,重庆市政府制定了《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实施五年来,在遗产资源保护、旅游经营秩序、居民活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因不是法律法规而显得层级较低、资源权属及其相关问题没能有效解决、统一管理的联动机制未能确立以及因武隆财政体量薄弱难以承担生态修复的庞大经费等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重庆市人大武隆代表团于2014年、2015年市两会期间,向市人大提出将《办法》制定成《条例》建议。 为做好立法的基础工作,县遗管委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积极着手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在汇总梳理近几年各方有关修改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已完成《条例》修改草案建议稿,将该项目列入2015年度重庆市人大立法的预备名单。 (周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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