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夏季消费促进月期间开展汽车惠民活动: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凡个人于201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在重庆市范围内购买并在市内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户的各类汽车(不含二手车),均可享受1000元购车补贴(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二、操作程序:购车者持身份证、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完税发票等凭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汽车销售单位申请领取购车补贴,购车者在购车补贴申领表上签字确认后,汽车销售单位垫付资金;汽车销售单位汇总相关信息,如实申报相关材料,经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实后兑现由汽车销售单位垫付的资金;活动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市商委与区县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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