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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出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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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11: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QQ截图20141218111132.jpg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我县为满足城乡居民不同需求,将个人年缴费标准由以前的5个档次增设到12个档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据了解,我县还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贴40元;个人缴费300元,政府补贴50元;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补贴60元;个人缴费500元,政府补贴70元;个人缴费600元,政府补贴80元;个人缴费700元,政府补贴90元;个人缴费800元,政府补贴100元;个人缴费900元,政府补贴110元;个人缴费1000元,政府补贴120元;个人缴费1500元,政府补贴130元;个人缴费2000元,政府补贴140元。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此次新政还调整了个人账户余额继承政策,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可被依法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部分,参保人员每缴费一年发放1个月丧葬补助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另外,参保人员因跨地区迁移户籍的,可在户籍迁入地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新政策从2015年1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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