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追认陈子清、陈子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你县《关于追认陈子清陈子光为烈士的请示》(武隆府文〔2013〕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陈子清,男,1903年生;陈子光,男,1904年生,两人均系武隆县土地乡天生村冉家沟组人,生前均是桐梓山游击队领导人。大革命时期,陈子清、陈子光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带领下,积极投身革命,并于1929年领导创建了四川省桐梓山游击队,配合二路红军开展武装斗争、发展革命根据地、建立农会和苏维埃政府。1931年10月,陈子光、陈子清被叛徒杀害于桐梓山南天门。 陈子光、陈子清死难情形符合政务院《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第三条“革命军人因参战、公干牺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义或被特务暗杀等)均得称烈士”、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第(四)项“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规定,市政府同意追认陈子清、陈子光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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