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逐渐增多,农户私自在农作物周围拉电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以案释法效果。近日,武隆法院刑庭法官刘凯敲响法槌,在某村委会坝子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上半年,被告人肖某甲为阻止野生动物毁坏庄稼,遂使用铁丝沿着房屋后的土地边缘拉设网路并连接到自家电源形成电网,每日0时许通电至早上醒后断电。之后,被害人肖某乙在肖某甲的帮助下,将自备的铁丝沿着自家土地边缘拉设并连接肖某甲拉设的电网,由肖某甲控制电源。2023年3月14日早上,路人发现被害人肖某乙趴在拉设的电网土地上已死亡。经鉴定,肖某乙系电击死亡。
武隆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肖某甲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当庭宣判,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肖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通过车载便民法庭播放视频、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承办法官结合案件进行法律解读,提醒村民切勿以私拉私设电网的方式保护庄稼或猎捕野生动物,这不仅对供电线路安全运行造成危害,还给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来源|重庆武隆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