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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执行攻坚暨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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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8 17: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12月28日下午,武隆法院召开了“集中执行攻坚暨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新闻发布会,参加此次发布会的领导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宗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本合,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林兴文和其他同志,还有武隆电视台、武隆日报、武隆论坛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同时,本次新闻发布会还将通过武隆法院官方微博在网上同步图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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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林兴文局长介绍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的背景,通报了今年以来执行的工作概况以及开展执行攻坚活动的相关情况。

2016年3月13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提出,要在两到三年内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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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重庆高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攻坚”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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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25日,武隆法院共执结案件1633件,同比增长36.42%。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约为74件,同比增长11件;执行结案率为89.14%,执行兑现案款1.53亿元。在三个月的“集中执行攻坚”工作中,武隆法院执结今年以来受理的案件462件,执行兑现金额405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25%和154.5%;恢复执行尚有财产的案件17件,已执行兑现100.86万元;清理重点、疑难执行案件28件,执结兑现金额1024.3万元;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民生、金融债权等特殊主体案件。同时,还司法拘留41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人,将482名“老赖”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一案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导向正在形成。


今年8月,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在武隆法院召开了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要求相关部门大力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在市委及武隆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的鼎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主体作用,不往初心,奋力拼搏,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随后,赵本合副局长讲解了当前“执行难”和“执行不能”客观现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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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法院被列为全市21家首批基本解决执行难法院之一,要求在2017年6月30日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难”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执行不能”则是指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有财产而因客观因素无法处置,导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用老百姓最通俗的话说,“执行不能”就是根本没钱,没钱肯定执行不了啊,而“执行难”是有钱没有执行到。具体而言:“执行难”主要还是因为人为主观因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或者法院懈怠执行等因素)造成的,而“执行不能”则是由于客观因素(找不到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因素)造成。区分这两者的目的,并非是将“执行不能”案件剔除从而不执行,这样区分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希望以此寻求社会的帮助和理解,让全社会所有人都能够共同参与到解决“执行难”中来,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共识。

宗云副院长则为大家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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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执行难”问题得以解决,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得以实现,但是,单靠法院一个部门、只通过强制执行一种途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才能有效解决到“执行难”的问题。对此,两办于2016年12月20日联合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和帮助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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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保障执行到位。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充分认识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工作的重要性。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联系政法的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公安局政委为副组长的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对妨碍、干预执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司法公正,并将各部门配合、协助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

二是强化执法联动,注重协助配合,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产权管理等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协助法院积极采取各项执行措施。与公安、检查建立协助机制,对妨碍执行、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处置。完善诚信系统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增加失信成本。建立司法救助制度,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救助。打造执行公开平台,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各项信息,提高社会公信度。着力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落实访执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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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保障,配强队伍,为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动力。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相关部门将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对参与执行联动的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信息化建设经费或工作运行经费保障。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树立为民、亲民、文明的执行队伍形象,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

最后是媒体记者提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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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在这次联合执法行动中的狠抓执法办案具体细节可以说明一下吗?
A:这个问题可以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解答,从内部上讲,信息化建设、人员编制和经费装备等的升级增强了执行人员的队伍力量和信心,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也对执行工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在执行时,规范化的执行行为,加大的打击力度,也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情况有了很好的改善;从外部上讲,党委、县委等领导的重视和《实施意见》的发布,成立了作用巨大的“执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部门的融洽配合下,执行工作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Q:普通群众应怎样防范执行风险?
A:要有继续举证意识,积极查找并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下落和可执行财产线索;要有市场风险意识,进行最有效的诉讼投入;强化财产保全意识,应尽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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