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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民工在行动”徒步行活动即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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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4 13: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信息来源:武隆总工会

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动员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民工在行动”徒步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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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一、活动主题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民工在行动”徒步行活动

二、举办单位
武隆县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武隆县登山协会

四、活动日期和地点
2016年11月4日(暂定)上午9:00,县人民广场。

五、参加人员
武隆县巷口镇辖区内的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中的进城务工人员。

六、出发仪式流程
(一)所有队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民工在行动”幕墙上签名;
(二)参加徒步行队员代表发表文明倡议;
(三)裁判长宣布比赛规则;
(四)领导讲话并宣布徒步行活动开始。

七、活动线路
人民广场——凤山公园——人民广场,全程约6公里。

八、活动方式和安排
(一)活动方式
参加人员采取团体徒步行走的健身方式,通过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的方式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
(二)活动安排
8:30   在人民广场集合、检录
9:00   出发仪式
9:20   活动出发,按照活动线路徒步行走
10:50  活动终点,现场颁奖领取纪念品
11:20  活动结束

九、活动要求
(一)活动以团体组队参加,每队队员5名,异性不得少于2人,参加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身体健康,应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未组队人员可一并参加徒步行活动,不计算比赛成绩,活动结束后发放纪念品。
(二)所有人员从起点出发按照路线要求徒步行走到终点,中途不得采用其他交通工具。参加徒步行比赛活动的各队队员在沿途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最先到达的组为胜利。
(三)请巷口镇辖区内的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积极动员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参与活动,并于10月27日前将参赛队伍的名称,领队、队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报县总工会佘建国(联系电话:18996850018)、李军(联系电话:15826280099,QQ邮箱:770816985@qq.com)。

十、活动奖励
第一名  1个  1000元
第二名  1个  900元
第三名  1个  800元
第四名  1个  700元
第五名  1个  600元
第六名  1个  500元
第七名  1个  500元
第八名  1个  500元
其余名次发放奖品

十一、注意事项
(一)活动期间一切行动听指挥,注意个人安全。
(二)徒步活动期间队伍按照指引路线行走。
(三)爱护环境,严禁将垃圾遗留在活动现场,活动结束后,将废弃物分类装好并置于垃圾分类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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