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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农行一外地男子冒用身份证开户,被保安逮住送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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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5: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据网友(风雨彩虹)爆料,在农行办业务时遇到一外地男子拿别人身份证去开户。营业员问他身份证是本人不是,他说是。然后问他是哪里的,他说是贵州的,结果身份证上是湖南,营业员一质疑他就要梭,就被保安逮到起打110了,然后这娃就没有然后了。。。冒用身份证是违法行为,提醒广大网友,请妥善保管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不要将居民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如有发现被冒用请及时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Q截图201412011456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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