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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如下:大木桥东桥头(不含隆城公墓)-龙腾苑小区-第二实验小学-职教中心-电力小区-气象局-电力公司-武隆区委-第一初级中学-原看守所-区实验小学凤溪校区-长途河大桥-乌江二桥-武装部后侧廉租房-检察院小区-财政局小区-烟草公司小区-公元壹号小区-川悦驾校-白杨村南溪沟组居民集居区(八号农庄一线)-看守所-自来水厂-G65包茂高速武隆收费站-火车站(老火车站)-乌江三桥-大木桥东桥头以内城区区域(以上区域含本地址),以上各点周边及以内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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