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武隆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5830 人浏览分享

每人每年7800元,重庆企业招用这些人才将享受税收优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1-9 11: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近日,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限额(定额)标准公告,个人和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

其一,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其二,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以上政策起始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他政策要求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执行。

发表于 2023-11-9 21:17:2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11-9 18:12:48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发表于 2023-11-11 17:15:52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2

粉丝

157

主题
  • 联系我们
  • 邮箱:523235989@qq.com(请把#改成@)
  • 电话:023-77772121
  • QQ客服 523235989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
  • 微信公众平台

  • 扫描访问手机版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爱武隆 ( 渝ICP备17016571号 )

联系地址:重庆市武隆区鸿泰新居爱武隆办公室,重庆韵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318举报平台

电子营业执照

GMT+8, 2025-8-16 02:53 , Processed in 0.153881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