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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出台,申请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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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7 10: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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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武隆报讯 近日,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县国土房管局出台了《武隆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该细则的出台,将为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提供政策保障,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根据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我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我县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我县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在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方面,申请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的方式申请。

  “相对以往申请对象仅限于最低收入群体,《实施细则》把申请条件拓宽了,这样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将增多。我们也会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确保更多群众受益。”县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的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期为1年至5年,租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承租人原则上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李德荣 曾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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