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
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认定见义勇为群体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重庆市武隆区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规定,经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调查并审议通过,拟认定胡永洪、胡康森为见义勇为群体,现将其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主要事迹
胡康森,男,汉族,群众,生于2006年12月17日,家住重庆市武隆区白云乡红色村周家坪组。
胡永洪,男,汉族,共青团员,生于2001年8月19日,家住重庆市武隆区白云乡红色村周家坪组。
2025年7月5日15时许,在重庆市武隆区长坝镇一水沟里面,一男子头朝下漂在水面,未见活动迹象,并顺水漂流直下,胡康森、胡永洪见状立即将该男子从水中救出,救上岸后发现该男子无心跳和脉搏,便立即开展心肺复苏,经过长达二十余分钟抢救后,成功的使该男子恢复了心跳和脉搏。
胡康森、胡永洪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救助他人的行为,挽救了生命、挽救了家庭,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值得全社会称赞。
二、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
三、意见受理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联系人:彭三平,联系电话:(023)77824579;通讯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重庆市武隆区乌江南路1号)414办公室。
重庆市武隆区见义勇为
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