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9月4日0时起。
二、抓拍时间
24小时自动抓拍。
三、新增电子监控抓拍点位
序号 | 路段 | 点位名称 | 违法行为 |
1 | 芙蓉街道芙蓉中路 | 汽车站入口2 |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 |
2 | 白马镇园区东路 | 白马中山医院门口 |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对违反以上相关事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