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将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重庆税务部门提醒,错过集中缴费期,在2024年1月1日-2月29日缴费的参保人,自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3月1日-6月30日的参保人员,自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4年12月31日。如在2024年7月1日之后参保缴费,不仅要从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而且财政补助的费用(2023年标准为640元),也要由参保人自行缴纳。(来源:重庆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