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家长们:
寒假将至,为了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防火意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携手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寒假、春节,我们特向全区中小学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区春季森林防火期,在此期间,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加强约束,率先垂范。森林防火期内,请家长以身作则,并督促家中学生遵守《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在森林和距离森林边缘100米范围内烧荒、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和实施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劝诫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三、习惯养成,从小做起。家长和学生要一起学习掌握森林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一旦遇到森林火情火灾,不得擅自扑救,要保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并立即拨打023-77777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或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未成年人及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患未“燃”,从我做起。各位家长和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享绿水青山。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