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三桥一火锅店吃火锅,因点的菜没吃完,然后家人建议打包,为了不浪费食物,于是向吧台要了个打包盒边打包一边去结了账。随后把剩下的菜夹在打包盒里面找店家拿汤勺说加点汤打包后回家好热了吃。谁知店家告知他们火锅店是不能打包的,且坚决不提供汤勺,称火锅汤绝不能打包!毕竟平时也不怎么打包,家人顿时哑然…然后也没要打包走人了!
作为消费者,越想越觉得哪里不对!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就是勤俭节约,并倡导浪费粮食可耻!首先店家并未在该店显著位置明示本店谢绝打包,何况吃火锅时顾客交了锅底费并照单买了单,本人认为所剩食物是顾客自己购买的,可以带走食用,毕竟我们都是平民百姓嘛!大家认为商家的行为妥当吗?这种行为是否违背了公序良俗?